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7250號建議的答復
教師建議〔2020〕617號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對教師人身安全保障的建議”收悉,經商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人民日報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新華通訊社,現答復如下:
人民教師承擔著教書育人的職責,是保障未成年人受保護權、受教育權等重要權力能夠實現的重要力量,應當受到全社會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尊敬和熱愛。但是近年來,教師因教育教學活動受到人身傷害的案件時有發生,教師的人身安全保障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傷害、殺害老師案件的發生,導致很多老師不敢組織合理活動、不敢管教學生,導致學生對老師喪失起碼的敬畏之心,嚴重影響了教師職能的行使,也影響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因此,對你們所提出的加強對教師人身安全保障的建議,我們認為很有必要,對推動完善相關規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關于嚴懲傷害教師行為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司法機關強化保護教師合法權益的法律落實到位,對侵害教師的堅決依法懲處。對于重大敏感案件,檢察機關第一時間提前介入,快速跟蹤落實,引導公安機關開展偵查取證,保持對相關犯罪的嚴懲高壓態勢。
為維護師生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管理秩序,針對在校園內尋釁滋事,故意損害公私財物,毆打、辱罵學校工作人員以及在網絡上散布謠言、煽動鬧事等“校鬧”行為,2019年6月,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對涉嫌犯罪的嚴重“校鬧”行為,嚴格按照從快批捕、提起公訴等程序辦理,依法嚴厲懲治。
二、關于賦予教師合理的懲戒權問題
教育懲戒是教師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必要手段。2019年9月,教育部等七部門印發的《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強化教師權利保護,維護教師職業尊嚴。維護教師依法執教的職業權利,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教師教育管理學生的合法職權,研究出臺教師懲戒權辦法。學校和相關部門依法保障教師履行教育職責,對無過錯但客觀上發生學生意外傷害的,教師依法不承擔責任。教師尊嚴不可侵害,對發生學生、家長及其親屬等因為教師履職行為而對教師進行侮辱、謾罵、肢體侵害,或者通過網絡對教師進行誹謗、惡意炒作等行為,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從嚴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學校及教育部門應為教師維護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法律等方面支持。同時,為保障和規范教師有效實施教育管理,維護師道尊嚴,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教育部在深入調研基礎上,研制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已經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根據會議要求,進行了進一步征求意見和修改,履行相關審核程序后將予以發布。《規則》明確實施教育懲戒的情形、方式等,以保障、規范教師正當行使教育懲戒;其中規定教師正當實施教育懲戒,因意外或者學生本人因素導致的學生身心傷害的,學校不得給予處分或其他不利處理;學校應當保護教師人身安全、維護教師合法權益,避免因教師對學生實施教育懲戒而受到威脅、侮辱、傷害,家長威脅、侮辱、傷害教師的,應報告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三、關于進一步提高教師的社會聲望問題
2020年9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發表教師節重要寄語,對廣大教師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和教育脫貧攻堅中的突出貢獻予以充分肯定,明確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滿腔熱情關心教師,讓教師真正成為最受社會尊重和令人羨慕的職業,在全社會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近年來,教育部多措并舉,努力提高教師社會聲望。一是大力開展優秀教師典型選樹引領,近年來,先后涌現出張麗莉、侯伯宇、王強、李保國、黃大年、鐘揚、鄭德榮、陳立群、盧永根、曲建武、汪自強、陳琳、李德威等杰出教師典范和支月英、李芳、張玉滾、桑磊、劉發英、克地也木·木合旦、程風等一大批優秀鄉村教師典型。二是加大教師表彰力度,健全教師國家榮譽表彰體系,不斷豐富教師榮譽體系內容,設立“人民教育家”國家榮譽稱號,開展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教師等的評選表彰,為從教30年鄉村教師頒發榮譽證書等,指導地方結合實際開展優秀教師、杰出教師的評選。截至目前,舉辦11屆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選活動。2020年起,首次由中央宣傳部、教育部聯合宣傳表彰,寶鋼教育基金會出資予以獎勵,通過中央媒體展示教書育人楷模嶄新形象和先進事跡。舉辦10屆尋找最美教師大型公益活動,由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舉辦,最終結果由中央宣傳部、教育部聯合公布。三是舉辦感念師恩系列活動,推動全國省會城市于教師節當晚在標志性建筑上同時亮燈,打出“老師您好”等字樣,以此強化尊師行動引領。面向社會開展“教師好故事”、教師風采短視頻征集活動,獲獎作品進行集中展播。組織集中走訪慰問教師活動,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負責人率先垂范,并積極報請屬地黨委和政府領導出面,教師節前夕集中走訪慰問優秀教師、離退休老教師、鄉村一線教師、家庭困難教師等。
四、關于媒體加強正向報道問題
教育部會同人民日報社、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新華社等中央媒體,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要讓全社會廣泛了解教師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讓尊師重教蔚然成風”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尊師重教主題,加強宣傳教育。一是組織指導廣播電視媒體加強正面宣傳,廣泛報道優秀教師先進事跡,弘揚傳統師道文化,傳遞教師教書育人正能量。如中央電視臺制作播出“最美鄉村教師”系列報道,報道了一大批鄉村教師扎根山村、無私奉獻、甘為人梯的感人事跡,播出后產生了強烈社會反響。人民日報社、新華社等圍繞尊師重教開展多種形式報道,精心采寫了一批文風清新、思想深刻、具有較強傳播力和引導力的稿件,引發社會熱烈反響,特別是組織播發《凝心鑄師魂立德育新人一一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心教師隊伍建設紀實》《讓“師道”光芒薪火相傳》等重點報道,深入闡釋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上率下,在全社會倡導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被媒體廣泛采用。二是鼓勵引導廣播電視媒體制作播出反映優秀師德師風的精品力作,推動《一生只為一事來》《我是班主任》《教師的名義》等教師題材影視劇創作和集中展播, 發掘師德典型、講好師德故事,展示教師的職業風貌和專業素養。三是加強突發事件及熱點問題的輿論引導,聯合宣傳和網信部門,密切關注涉教育領域輿情動向,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引導社會公眾深刻警醒和理性反思個別傷師事件,營造保障教師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關于加強對教師的職業培訓的問題
推進師德教育常態化開展,舉辦師德師風建設專題研修班,組織各地和部屬高校深入研討加強教師黨建與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推進師德師風建設的工作舉措。啟動建設首批師德基地,重點開展師德研究、示范培訓、師德建設情況監測等工作。同時,著力提高教師教育培訓的針對性,一方面,大力開展“四史”學習教育,厚植情懷,要求各地各校將師德教育納入師范生培養、新任教師崗前培訓、在職教師特別是青年教師和海外留學歸國青年教師培訓的全過程,形成教師全員參與的師德教育培訓良好局面;另一方面,結合“法治進校園”巡講等活動,加強教師自我防護培訓,提高教師應急處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隱患。
下一步,教育部將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建立聯動機制,同時引導全社會、家庭和個人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一是強化法律落實。一方面,將保護教師合法權益的法律落實到位,對侵害教師的堅決依法懲處;對家校矛盾,引導通過法律途徑妥善解決;對校鬧、特別是職業校鬧,堅決依法嚴懲。另一方面,積極做好矛盾糾紛的化解疏導工作,教育當事人通過合法渠道解決問題。二是堅持依法懲治未成年人犯罪。檢察機關立足檢察職能,對于未成年人犯罪,一方面要堅持教育感化原則,另一方面,要堅持區分情況,區別對待。對于主觀惡意大、犯罪性質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懲處,管束到位,對依法應當批捕、起訴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批捕、起訴決定,充分發揮刑罰的教育與警示功能。三是加強釋法說理,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力度。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通過對校園暴力、傷害教師典型案例的解讀和報到,讓學生和家長廣泛了解相關法律和解決問題的法律途徑,多渠道提升公眾法治觀念,樹立依法辦事的法律意識。四是常態化做好教師隊伍先進典型宣傳。圍繞尊師重教做好有關報道,推出更多展現新時代教師風采的優秀廣播電視作品,引導全社會更加關心、愛護和尊崇教師群體,著力營造尊師重教良好的輿論環境。五是持續推動平安校園、法治校園建設。深化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與檢察機關等協調配合,推動健全事先預防、及時發現、有效處置的各項制度。通過檢察建議等方式督促學校加強校園安保體系建設,加大對人員集中、治安案件易發部位的監控,維護校園良好秩序,有力保障師生人身安全。
感謝你們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23日